1、调剂资格:
报考清华大学指定专业(专业名单附后)工学硕士的非委培类考生,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工科专业复试分数线(即总分不低于320分;政治、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;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),可报名参加“集成电路工程领域”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。
2、报名方式:
参加调剂的考生,在微电子所主页(www.ime.tsinghua.edu.cn)直接下载报名表,按照指定邮件地址直接发送,或发送传真到010-62771130(钱老师收)
复试工作由微纳电子系负责,在考生自愿调剂基础上,择优选择进行复试,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,择优录取。复试内容和考试范围见清华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。
3、申请调剂截止时间:3月21日中午12:00
4、资格复审时间:3月23日上午8:30-11:30,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见微电子所主页,笔试时间:3月23日下午1:00(地点另行通知),面试时间:笔试时通知。
5、学习期限及培养方式 :全日制脱产学习2-3年。学籍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管理,并执行清华大学“集成电路工程领域”工程硕士培养方案。
课程阶段:第一学期基础课在深圳研究生院进行;深圳研究生院视频介绍见链接:www.sz.tsinghua.edu.cn/out/shipin.htm
第二学期(及小学期)专业课及文献检索和开题工作在清华大学本部进行。
论文阶段:视导师、研究课题选情况,在北京、深圳等地进行。
6、学位授予 :学生学习期满、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、成绩合格,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,可申请在清华大学组织的答辩。通过论文答辩,并经过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,授予清华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硕士学位证书。
7、培养费用:3.9万元/人(包括学费、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)。
(注:在深圳学习期间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对每个研究生每月补助500元)
8、住宿:在深圳研究生院学习期间,按深圳研究生院的住宿统一规定执行;在校本部学习期间,按学校有关研究生住宿的统一规定执行。
9、联系方式:
咨询电话:(010)62787301、62788906 、62783599 钱老师、黄老师、胡老师。
地点:清华大学微电子所新所业务办205房间(9003大楼北侧)。
清华大学微纳电子系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
2008年3月15日